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《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》,根据教育部、国家语委和省、市《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意见》精神和要求,经学校自评,县区教育局推荐,市级认定的评估程序,认为安宁市县街学校等18所校(园)在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基础上,把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,纳入管理常规,纳入基本功训练,渗透到德智体美和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,教学和校园环境用语用字规范程度较高,并取得显著成绩。拟认定为昆明市2018年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(园),名单如下:
安宁市县街学校 安宁市爱善幼儿园
盘龙区新迎第三小学 官渡区东站实验学校
官渡区官渡中心学校 石林县西街口镇中心小学
昆明市第五中学 晋宁区二街镇中心幼儿园
寻甸县民族中学 富民县散旦镇汉营小学
禄劝县屏山小学 呈贡县松茂学校
嵩明县杨林镇杨林中心小学 五华区外国语实验小学
云南民族大学附属小学 东川区拖布卡镇布卡小学
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七彩云南小学
盘龙区阿子营中心学校阿子营小学
为确保评估工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,现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,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-12月26日。如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向昆明市教育局语言文字管理处反映,电话:63167610;邮箱:ywb3167610@163.com。
昆明市教育局
2018年12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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